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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5-02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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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我爱足球”中国足球民间争霸赛(江苏赛区)江苏省城市假日联赛男子八人制足球赛
竞赛规程
第一章 赛事宗旨组织与名称
第一条 赛事宗旨:
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推广普及足球运动,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努力将赛事打造成百姓喜爱的足球草根赛事,江苏省体育场馆协会的品牌赛事。将赛事足球品牌与当地旅游行业相结合,打造假日足球与假日旅游相结合。
第二条 赛事名称:
2018“我爱足球”中国足球民间争霸赛(江苏赛区)江苏省城市假日联赛男子八人制足球赛
第三条 主办单位:
江苏省足球运动协会
江苏省体育总会秘书处
江苏省体育场馆协会
第四条 执行机构:
南京五台山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第二章 竞赛办法与规则规定
第一条 赛事时间:
市级赛:6月2日 领队会时间:5月25日
报名截至时间:5月24日
第二条 赛事赛区:
市级赛16个赛区:
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南京、沭阳、泰兴、昆山。
总决赛:待定(申办)
第三条 竞赛办法
(一)各市级赛采用积分赛制或淘汰赛制,具体由各市级赛区确定。为增加参与性,赛事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周末与节假日,各市级赛参赛球队数应不高于16支,最先报名的前16支球队已交的保证金和报名费小票,和好球注册完成为标准。比赛场次不得少于16场。各市级赛的第一名有资格参加总决赛。
(二)总决赛采取小组赛与排位赛相结合赛制。比赛采用抽签办法,16支球队分4组小组循环。各小组前两名出线,交叉淘汰制。比赛取前八名。
第四条 规则规定
(一)执行国际足联颁布、中国足球协会近期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执行中国足球协会颁布的《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全国足球赛区安全秩序规定》。
(二)执行江苏省城市假日赛事8人制足球赛制定的赛事相关文件和根据赛事中出现的问题做出的其它规定和通知。
(三)比赛时间为上下半场各4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
(四)参赛球队必须上报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和长袜。人造草比赛场地足球鞋要求着布面胶丁或皮面碎钉(TF);天然草比赛场地足球鞋着AG硬钉或FG长钉球鞋,并要求佩戴护腿板;所有比赛场地严禁穿金属底足球鞋。比赛使用标准 5 号足球。
(五)比赛采用8人制比赛,比赛换人不限制,但运动员一经替出不得复入。比赛中一支队伍场上队员不足6人时比赛自然终止,判对方3:0胜,如比赛终止时场上比分超过3:0,则以实际比分为准。
(六)比赛上衣背后、胸前和短裤号码必须符合规则规定,凡不符合规定或无号、重号均不得上场比赛,场上队长必须佩戴袖标;
(七)比赛中不得使用危险的伤害他人身体的铲球动作。
(八)比赛应在天然或人工草坪场地上进行。
(九)各参赛队必须为本队运动员办理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相互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
(十)有不可抗拒原因,需要更改比赛日期,以赛区组委会通知为准。
(十一)如果比赛过程遇到本规程中未涉及的其它情况,则由赛区组委会根据相关规定提出最终解决办法,最终决定参赛各方不得上诉。
第五条 比赛纪律及规定
(一) 8 人制比赛中,双方有一方上场比赛运动员少于 6 人;以上情况将被视为放弃。在此情况下,赛事组委会将对产生的后果做出最终决定。
(二) 比赛替补席每队 9 个坐席,其中替补运动员 6 席,球队官员 3 席。其他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比赛场地。
(三) 替补席上所有人员必须穿着与场上运动员和裁判员有明显颜色区别的服装装备。
(四) 教练员和领队在比赛时必须在替补席就座,管理替补席秩序是教练员和领队的职责之一。
(五) 比赛过程中,同一时间只能有 1名替补席官员在技术区域进行指挥。
(六) 替补席和技术区域严禁吸烟,同时遵守体育场有关公共区域禁烟的规定。
(七) 在比赛中出现的威胁、辱骂、围攻、推搡裁判及竞赛官员,阻碍裁判及竞赛官员正常工作,殴打裁判,打架斗殴和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运动员、管理人员、俱乐部队,将由赛区处罚并报送中国足协。
第六条 中止比赛
如果由于任何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其它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比赛场地不适宜比赛、天气原因、照明灯故障等事故在正常比赛时间结束之前,裁判员认为应中止比赛,则应当随后采取以下措施:
(一) 比赛将被暂停 30 分钟,以等待情况得到有效改善后将比赛重新开始,除非裁判员认定比赛可以提前重新开始。
(二) 比赛被暂停 30 分钟后,如果裁判员认为再延长一段时间可恢复比赛,则可再延长 30 分钟。如果第二个 30 分钟后比赛仍不能恢复,裁判员必须宣布中止该场比赛。
(三) 在中止比赛情况下,主办方应在裁判员做出中止比赛决定后3小时内决定比赛中止时的结果是否有效,或在考虑体育精神及组织等因素前提下,决定是否进行补赛或重赛。
(四) 如果因不可抗力,比赛被宣布中止,此比赛应优先考虑择期完成剩余的比赛时间,而不是重赛全场比赛,被中止时的比分等情况依然有效。当主办方决定将比赛恢复完成时,具体应遵循如下原则:
1) 比赛从原被中止时的比赛时点恢复,恢复时所有场上球员、替补球员要与比赛被中止时一致。
2) 不能对替补球员名单中的球员进行增加、更换。
3) 不能增加可换人的次数。
4) 比赛的红、黄牌依然有效,被罚出场的人员依然不能重新回到比赛场地参加比赛。
5) 所有与此比赛有关的其他处罚依然有效。
6) 恢复比赛的时间(在随后可预见的时间)与比赛地点由主办方决定。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后续问题由主办方决定。
第七条 弃权、退赛和罢赛
(一)未报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未获得注册参赛资格证、或处在停赛期、或正在诉讼过程中尚未被允许参赛的运动员,代表某队参加了比赛。该俱乐部队此场比赛按弃权处理。
(二)弃权的处理
1.一方俱乐部队比赛弃权,另一方俱乐部队以 3﹕0获胜,如果比赛实际比分超过 3﹕0,则以当时实际结果为准。
2.双方俱乐部队比赛弃权,双方俱乐部队本场比赛均无成绩,计 0 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属罢赛:
1.并非因组委会认可的不可抗拒原因,或未获得组委会批准,未参加竞赛赛程规定的比赛。
2.拒绝按照组委会安排参加补赛或改期的比赛。
3.拒绝按照裁判员要求,在 5 分钟内恢复中断的比赛或者在比赛结束前擅自离开比赛场地。
4.中途退出赛事。
(四)罢赛参赛队所有比赛的比分均计对方3﹕0 获胜(无论比赛是否已经进行),如果比赛实际比分超过 3﹕0,则以当时实际结果为准。
(五)弃权、罢赛和擅自退赛参赛队必须赔偿其他参赛队、赛区组委会、合作伙伴等由此所遭受的损失,赔偿数额由组委会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决定。
第八条 体育场及比赛场地
(一)比赛场地应符合主办单位进行的审查和提出的要求。
(二)各赛区至少需提供1块符合要求的比赛场地。
第九条 纪律保证金
(一)参加比赛的球队(单位,俱乐部)必须交纳纪律保证金3000元,用以承担球队在比赛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经济责任。
(二)纪律保证金不得拖欠,未按期缴纳保证金的球队,不能获得赛事参赛资格。
(三)赛事结束后,根据实际支付情况,纪律保证金的余额或全部返还相关球队。
第十条 红、黄牌
(一)市级赛黄牌罚款50元,红牌100元和总决赛的黄牌、红牌分别计算。
(二)赛区组委会对运动队或运动员的追加处罚,在同级赛事下阶段比赛中则依然有效。
(三)一个赛区,同一名队员累计2张黄牌,则在第2张黄牌场次后顺延停赛一场,停赛后该队员累计黄牌数不再累计,由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追加停赛。
(四)一场比赛,同一名队员受罚累计2张黄牌,将被红牌罚下,并顺延停赛一场,由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追加停赛。
(五)一场比赛,运动员被直接出示红牌后必须立即离开比赛场地,不得回到球队替补席,由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追加停赛。
(六)一个赛区,同一名队员累计受罚5张红牌,该名队员将被取消本赛季参赛资格。
第十一条 处罚
在赛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由相应级别的赛事组委会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做出处理,并报江苏省足球运动协会与赛区所在地足协备案。
(一)打架斗殴
运动员、官员在赛前、赛中、比赛暂停、中场休息或赛后参与打架、斗殴的,将被处以停赛(运动员)或禁止进入替补席(官员)至少6场,并处以至少1000元的罚款。并保留提交公安机关的权利。
(二)阻止打架,保护他人或分开打架者将不受处罚。
(三)同一个球队多人参与打架、斗殴的,组委会上报当地足协及江苏省足协,对球队的俱乐部或者会员协会将处以罚款、扣分或其他处罚。
(四)威胁恐吓
任何人恐吓、威胁比赛官员、裁判员将被处以至少500元的罚款和停赛。
(五)任何人使用暴力或恐吓逼迫比赛官员、裁判员采取某种行为或用其他手段妨碍比赛官员的自由活动,将被处以至少1000元的罚款和停赛。有任何本款行为构成刑事责任的,组委会将提交有关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六)弃权、弃赛
因球队自身原因,于比赛开始前24小时向组委会提出弃权比赛的。将对球队处以至少100元处罚,且判定0:3负于对手。
(七)因球队自身原因,且没有提前24小时向组委会提出弃权比赛的,比赛过程中恶意中止比赛等恶意弃赛的球队。将处以至少500元罚款,且判定0:3负于对手。并与其他违规行为合并处罚。
(八)弄虚作假行为。
球队、运动员、官员在执行赛事各项规定中,以各种非正当手段掩盖事实真相、弄虚作假的,根据情况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1.运动员:罚款、取消本赛季比赛资格、停赛至少1年;
2.官员:罚款、取消本赛季比赛资格、禁止从事足球比赛活动至少1年;
3.球队:罚款、取消比赛资格以及其它处罚。
(九)罚款说明
所有针对球队、球员的罚款从球队纪律保证金中扣除。处罚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球队必须向主委会补齐纪律保证金,否则取消球队剩余比赛参赛资格。
第三章 参赛资格、报名、资格审查
第一条 参赛资格
(一)参赛球队
参赛球队可由机关、学校、企业、行业、部队、社会团体等人员自由结合组成。
(二)参赛费用
市级赛报名费:1000元
纪律保证金数额:市级赛2000元;总决赛3000元
市级参赛会员注册费:20元/人/年
(三)运动员
1. 报名运动员必须是中国内地公民或港澳台地区在内地居住的居民。
2. 凡参加由中国足球协会举办的中超、中甲、中乙赛事的现役职业球员不得报名。退役球员需满两年方可报名。
3. 各地市市级赛最高级别限报高校高水平运动员每队五名,其中同时在上场最多三名(包括守门员)。非最高级别禁止高校高水平运动员报名。
第二条 报名
运动员需按照要求在指定官方网站上进行网络注册,并经审核(所有参赛队、球员数据全部归组委会所有)。
(一)报名通道
HAO球APP
(二)报名须知(完成填写以下内容)
1、球队:名称、LOGO标识(矢量图)、全家福照片(高清图片)、参赛服颜色 (上衣+短裤+球袜)
2、领队、教练: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码
3、球员: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码、球衣号码、电子免冠正照
以上内容将在组委会备案。
(三)赛事为一次性报名,每支球队最多可报25名运动员,领队、教练、工作人员各1名。
(四)报名运动员应年满18周岁以上。
(五)报名运动员的球衣号码在年度参赛过程中不得更改,如遇特殊原因需要更改,必须向各级组委会申请。
(六)报名运动员在本年度内只能代表最初报名的球队参赛,严禁再代表或替代其它球队参赛。
(七)报名运动员必须其身体健康,无隐形疾病,并由参赛球队统一购买在赛事期间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队员已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需将材料复印件连同报名资料一并提交所属球队)。每名球员报名前必须应与所属球队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球队报名时必须由领队与赛区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
(八)参加总决赛的球队,每队必须报赛风监督员1人,负责球队参赛期间赛风赛纪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资格审查
(一)运动员在参加比赛前,必须出示并提供网络报名信息接受审验,否则不允许参赛。
(二)总决赛参赛球队不得进行人员调整。每队可报赛风监督员、领队、教练、运动员共18人。各球队出具参加市级赛事秩序册,运动员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交赛区组委会审核并在赛前接受对方球队赛风监督员的审验。
第四章 名次决定和奖励
第一条 名次决定
(一)市级赛采用淘汰赛制,具体由各市级赛区视参赛规模与队伍数量而定。其积分赛制积分办法如下
1.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2.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3.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之间总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5)积分相等队之间总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6)赛事累积黄牌少者(1张红牌视为2张黄牌),名次列前;
(7)赛事累积红牌少者,名次列前;
(8)抽签优胜者,名次列前。
(二)总决赛采用小组赛与淘汰赛结合赛制,淘汰赛如平局(除冠亚军比赛进行加时外)则直接以互踢点球办法决定胜负。
第二条 奖励
(一)市级赛取赛区前3名,第一名颁发奖杯、第二名和第三名颁发奖盘,奖金由赛区组委会自行确定。
(二)总决赛取前8名,第一名颁发奖杯、第二名和第三名颁发奖盘,第四名至第八名颁发证书。前三名颁发个人奖牌。
(三)总决赛设立“最佳赛区”、“公平竞赛奖(球队)”、“最佳裁判员”、“最佳球员”“最佳门将”。
(四)冠军球队获得2018年“我爱足球”中国足球民间争霸赛南2区大区赛参赛资格,有机会代表江苏参加中国最高级别的业余足球赛事。
第五章 赛事管理
第一条 主办单位权利义务与职责:
(一)电视转播、拍照、广播、网络视频专有权。
(二)广告专有权:包括赛事的商业开发、包装推广及经营等各项权利,可按有关合同授予赛事相关单位或协议分配。
(三)赛事商业及标识经营审批权。
(四)赛事标志、会徽、会歌、吉祥物所有权。
(五)负责提供各级比赛的奖杯奖盘与总决赛的奖金。
第二条 执行机构权利义务与职责:
(一)负责赛事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
(二)负责指导赛区承办单位、支持单位、参赛单位等组成赛区组委会。
(三)负责参赛球队的运动员网络注册和参赛资格的检查和管理。
(四)负责赛事的市场开发与宣传推广。
(五)负责制定赛事VI系统,包括体育展示、场地布置、秩序册、证件、广告设置、背景板等。
(六)负责提供各级赛区比赛用球。
第三条 市级赛区的权利义务与职责
(一)负责会同当地足协等机构组成赛区组委会,设置组织机构,行使工作职能并承担责任。
(二)提供符合比赛要求的场地。
(三)负责竞赛组织工作并达到《竞赛规程》各项要求。
(四)负责协调当地足协委派赛事裁判员和赛风赛纪监督员。
(五)负责赛事所需经费,包括但不限于裁判与工作人员、安保、医疗、场地、宣传、后勤保障等。
(六)负责赛区秩序册印制、背景板制作、场地布置、媒体宣传报道等工作。
(七)负责赛区安保工作。应根据《全国足球赛区安全秩序规定》制定并执行缜密的安保措施,其地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赛场、训练场及运动员驻地等,其人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参赛球队运动员和官员、所有竞赛官员和工作人员、媒体人员、赞助商及商业合作伙伴、现场球迷和观众。为保障运动员和比赛官员人身安全,各赛区必须进行相应的场馆流线设计,以区分观众、媒体、教练员、运动员、技术官员等各类人员的专属区域、流线。
(八)负责提供赛区保险并监督所有参赛球队为球员购买保险(各球队应自行负责球队在赛事所有比赛中包括运动员和官员在内的保险问题,包括住院和外科手术或有比赛引发的其它相关问题,如失业等)。
(九)负责参赛球队签属《自愿参赛责任书》,使赛事主办单位及其承办单位免遭此类起诉。
(十)负责收取并拥有参赛球队报名费,负责收取纪律保证金。
(十一)拥有赛区冠名及相应的广告发布权。
第四条 总决赛赛区的权利义务与职责
(一)负责会同当地足协等机构组成赛区组委会,设置组织机构,行使工作职能并承担责任。
(二)提供符合比赛要求的场地。
(三)负责竞赛组织工作并达到《竞赛规程》各项要求。
(四)负责协调当地足协委派赛事辅助裁判员。
(五)负责参加比赛队伍的食宿安排与费用、往返路费补贴(当地球队除外)。
(六)负责赛事所需经费,包括但不限于裁判与工作人员、安保、医疗、场地、宣传、后勤保障等。
(七)负责赛区秩序册印制、背景板制作、场地布置、媒体宣传报道等工作。
(八)负责赛区安保工作。应根据《全国足球赛区安全秩序规定》制定并执行缜密的安保措施,其地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赛场、训练场及运动员驻地等,其人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参赛球队运动员和官员、所有竞赛官员和工作人员、媒体人员、赞助商及商业合作伙伴、现场球迷和观众。为保障运动员和比赛官员人身安全,各赛区必须进行相应的场馆流线设计,以区分观众、媒体、教练员、运动员、技术官员等各类人员的专属区域、流线。
(九)负责提供赛区保险,并监督所有参赛球队为球员购买保险(各球队应自行负责球队在赛事所有比赛中包括运动员和官员在内的保险问题,包括住院和外科手术或有比赛引发的其它相关问题,如失业等)。
(十)负责参赛球队签属《自愿参赛责任书》,使赛事主办单位及其承办单位免遭此类起诉。
(十一)拥有赛区冠名及相应的广告发布权。
第五条 参赛俱乐部(球队)的权利义务与职责
(一)负责购买球员保险。
(二)负责签属《自愿参赛责任书》。
(三)拥有球队俱乐部的冠名权。
(四)拥有组委会规定的比赛服装指定位置规格的发布权。
(五)严格执行赛事的竞赛办法、规则规定及相关处罚条例。
第六章 附则
本规程由江苏省足球协会江苏省体育场馆协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江苏省体育场馆协会赛事部另行通知
江苏省足球协会
江苏省体育总会秘书处
江苏省体育场馆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