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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足球“十三五”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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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5-11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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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是世界第一运动,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深受广大群众喜爱。发展和振兴足球,对提高国民身体素质、丰富文化生活、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培育体育文化、发展体育产业、实现体育强国梦具有重要意义,对经济、社会、文化建设也具有积极促进作用。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统筹规划“十三五”时期江苏足球改革与发展,根据《江苏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结合江苏足球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机遇与挑战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我省足球事业发展环境不断改善,足球运动日益普及,特别是校园足球活动开展蓬勃,青少年足球水平不断提高,优秀运动队尤其是女足竞技成绩斐然,职业足球俱乐部发展稳健,社会足球群体和足球产业不断壮大,江苏足球事业呈现职业、专业、社会出多线并进的良好态势。但是从总体上看,江苏足球发展综合水平与“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体育强省建设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足球事业发展过程中还面临着管理机制不顺、发展动力缺乏、保障政策不明等瓶颈。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深化足球改革、振兴足球运动发展,建设体育强国的关键时期,2015年国务院专门印发了《中国足球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提出了足球改革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为足球事业改革振兴提供了总纲领和总依据,我国足球改革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面对新的形势发展要求,我省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足球改革发展整体要求,抢抓历史机遇,积极应对挑战,围绕足球发展改革重点,不断优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大力推动足球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中国足球振兴做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构建完成专业高效、系统完备、民主开放、运转灵活、法制健全、保障有力的体制机制,江苏足球综合实力和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实现县(市、区)全覆盖。
  ——足球事业发展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发展环境和氛围明显改善,新增足球场地1200块,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达0.9块;全省足球场地保有量达7200块,面积折合5000块标准足球场地(11人制,下同),每万人拥有标准足球场地面积达到0.6块。全省经常参加足球运动的人数超过500万人。基本构建完善的足球协会法人治理体系,足球项目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社会足球活动普遍开展,注册俱乐部超过4000家。
  ——完善江苏竞技足球多元发展机制,创新政府购买发展方式与管理模式,着力加强省优秀运动队核心竞争力,力争省优秀运动队男女足竞技水平均位居全国前列。
  ——多元化足球竞赛体系基本建成,孵化培育2-3个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江苏足球品牌赛事。建立健全足球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扩大服务足球从业者人数。
  ——职业足球俱乐部的联赛竞争力、社会影响力、市场运作与可持续发展能力位居全国前列,发展6-7家不同层级职业足球俱乐部。
  ——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广泛开展,重点发展2500所以上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100所以上优秀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示范学校。青少年足球运动竞技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健全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
  ——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四位一体的多元投入模式基本形成,足球事业与足球产业同步发展,足球产业发展规模位于全国领先地位。全省建成2-3个具有江苏特色的足球小镇,1-2个具备国际先进水平的大型专用足球场。
  三、主要任务与措施
  (一)调整改革足球管理体制。
  1.明确江苏省足球运动协会(以下简称“省足协”)职能和定位。省足协是具有公益性和广泛代表性、专业性、权威性的全省足球运动领域的社团法人,是受省体育行政部门委托参与管理足球项目普及与提高工作的全省性自律机构,是代表我省参加中国足协的唯一合法机构,是承担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社团组织,主要负责团结联系全省足球力量,推广足球运动,培养足球人才,制定行业标准,发展完善足球竞赛体系以及受省体育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全省性足球事务管理。省体育行政部门对省足协给予必要的业务指导,并依法监督管理。
  2.做好省足协脱钩保障工作。根据《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和《中国足球协会调整改革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修订完善省足协章程,充分发挥新一届省足协作用。按照“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要求,逐步实现江苏省足球运动协会与省体育局脱钩。原江苏省足球运动管理中心承担的部分职能逐步转移至省足协秘书处,统筹安排好机构、人员、资产管理等相关事宜。省足协在业务管理、内部财务、人事管理等方面自主行使职权,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体育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承接并完成体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3.健全足球行业管理机制和协会法人治理体系。借鉴现代足球管理组织先进经验,建立江苏足球科学发展的组织框架,优化省足协领导机构,规范协会决策程序,完善协会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协会内部规章制度。省足协按照社团法人机制运行,实行财务公开,接受审计和监督。地方、行业足球协会参照省足协管理体制调整组建,接受省足协行业指导和管理。地方、行业足球协会承担本地区、本行业的会员组织建设、竞赛、培训、各类足球活动开展、宣传等职责。
  (二)优化职业足球俱乐部建设运营。
  1.增强职业足球发展活力。制定落实职业足球发展政策措施,鼓励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多元投资职业足球,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和大型体育场馆采取单独组建、合作联办、投资入股、冠名赞助等方式参与职业足球发展。建设具有本地足球风格与打法、水平高、表现突出的球队。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创建职业足球俱乐部,培育稳定的球迷群体和城市足球文化。
  2.优化俱乐部人才结构。转变足球运动发展和运动员培养方式,支持足球教练员、运动员职业化发展。加大对俱乐部培养足球后备人才的政策扶持力度,引导俱乐部统筹建设好后备人才队伍。
  (三)健全完善各级足球竞赛体系。
  1.创新构建足球竞赛体系。建立竞赛体系与竞赛管理制度,完善省、市、县区域足球竞赛体系。创办2-3个有一定影响力的江苏足球品牌赛事。开展分层级的全省业余足球联赛和足协杯赛。
  2.提高竞赛规范化水平。遵照中国足协相关规定,统一制定江苏各级各类竞赛活动规范、纪律处罚规定、行业救济制度、竞赛保险制度和奖励标准。完善裁判员公正执法、教练员和运动员遵纪守法的约束机制。建立裁判员、教练员和运动员注册信息库和公平竞赛征信体系。建立比赛监督和裁判监督分级管理体系。
  3.建立足球安保综合治理机制。省体育局会同公安机关与赛事举办机构共同加强管理,完善安全保障措施。建立健全违法举报机制和紧密衔接的合作机制。
  4.加强与国际足球界交流。积极支持中介机构、赛事公司等在我省举办、申办1-2项高水平国际足球赛事。扶持省优秀运动队和优秀校园足球运动队积极参加国际足球赛事。
  (四)推动青少年校园足球蓬勃开展。
  1.加快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足球后备人才示范学校布局、足球精英梯队建设。加快推动足球特色学校布局,以及创建优秀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示范学校,各设区市按照“3所高中、9所初中和18所小学”比例、各县(市)按照“1所高中、3所初中和6所小学”比例创建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各设区市要积极创建5至8所足球后备人才示范学校。全省创建20所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高校和200所足球特色幼儿园。各设区市要结合体育公园等场所,因地制宜建设天然草坪的青少年校外足球活动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免费向青少年学生有组织开放。鼓励社会力量助力青少年校园足球事业。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创办青少年奥林匹克足球俱乐部等足球校外活动组织、青少年足球系列赛事、开展青少年足球系列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多样化的足球场馆设施,参与场馆的运营管理,政府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2.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青少年校园足球四级竞赛体系,广泛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主题活动。教育、体育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省、市、县、校四级联赛制度和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四级竞赛体系。省体育局会同省教育厅分层次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比赛。重点推动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举办校内班级、年级比赛。积极探索校园足球比赛序列与省级青少年比赛序列的有效衔接。
  3.建设高水平青少年校园足球指导员与精英教练员队伍,开展各级各类培训活动,拓宽青少年校园足球人才引进渠道,扩大服务青少年校园足球从业者人数。加强培养青少年足球精英教练员力量。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的方针,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学习先进的青少年足球管理模式和现代足球理念,逐步形成具有“江苏特色”的青训体系培养目标、组织结构,技术领域的主要原则和行为规范。
  4.加强青少年校园足球宣传推广工作。广泛运用传统媒体与新兴网络媒体等媒介的力量,加大对青少年校园足球运动的宣传。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校园足球主题宣传活动,扩大青少年校园足球参与人群,塑造我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品牌形象。
  (五)普及发展社会足球。
  1.提高足球运动普及程度。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组建多种形式的足球社会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足球活动,不断扩大足球人口规模。以全省业余足球联赛和足协杯赛为引领,健全城市联赛、企业联赛、行业联赛和社区联赛等多元竞赛体系。扶持业余足球俱乐部规范化运营。至2020年注册业余俱乐部数量达到4000家。经常性参加足球运动人数超过500万人,所有设区市具有完备城市联赛竞赛体系,足球人口处于全国领先位置。
  2.完善社会足球保障体系。做大做强江苏业余足球联赛。规范业余足球竞赛活动程序和标准,扶持引导成立各级业余足球联盟。加强对社会足球竞赛、裁判员、教练员等技术支持力度。出台江苏业余足球俱乐部星级评定标准。建立业余足球风险防控和互助保险体系。
  (六)完善足球专业人才培养体系。
  1.畅通足球运动员成才就业通道。抓好教体融合,将校园足球和校外提高训练有机结合,有效拓展足球运动员成长渠道和空间,多渠道培养优秀足球运动员。畅通优秀苗子从校园足球、社会足球到职业足球的成长通道。鼓励足球俱乐部、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选派职业球员、青少年球员到足球发达国家接受培训。扎实做好运动员转岗就业工作。为足球运动员接受高水平教育、获得专业技术资质提供便利。支持退役高水平运动员转岗为体育教师或从事足球管理和服务工作。
  2.探索新型足球教育模式。依托全省优质教育资源,引进社会专业力量参与,积极探索兴办文化教育与足球运动紧密融合的新型足球学校。支持具备条件的高校设立足球专业方向和筹建足球学院,培养高层次足球人才。
  3.打造足球专业人才队伍。对足球教练员、裁判员、讲师、校外辅导员和足球管理人才加强培训、培养力度,打造专业化、国际化足球专业人才队伍。每年培训200名以上足球一级裁判员、D级以上教练员和校外辅导员。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引进高水平外籍教练员和讲师,开展高水平专业人才出国轮训。充分发挥研究院校和专业培训机构作用,运用互联网技术,构建立体规模化培训机制。
  (七)加强足球场地建设管理。
  1.合理推进足球场地改造及新建。将足球场地建设纳入各地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以及城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全省足球场地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建设各类足球场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依托高水平职业足球俱乐部,采取新建和改造相结合方式,建设1-2个大型专用足球场,切实提高建设质量、运营标准和管理水平。倡导“见绿建场”理念,结合城市空间和新型城镇化规划布局,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景区等公共场所以及荒地、闲置地、屋顶、林带、人防工程、城市内外环沿线等空置场所(未利用地),建设一批用于群众性足球运动的非标准足球场。支持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改造,推广笼式足球等安装方便、简单实用的新型场地设施。加强对现有足球场地改造利用,发展小型化、多样化足球场地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居住区和社区在严格执行配套体育设施建设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足球场地设施。
  2.切实提高足球场地运营开放水平。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与运营。按照管办分离和非营利性原则,通过委托授权、购买服务、特许经营、战略合作等方式,招标选择专业的社会组织或企业运营管理公共足球场,提高运营水平和综合效益。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体育场馆加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和运营,大力发展以足球为特色的体育及相关产业。加强足球场地设施管理和维护,完善使用规范、安全管理、维护保养等制度。
  (八)提高足球产业运作水平。
  1.大力发展足球产业。运用足球影响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等优势,深入挖掘足球无形资产价值,加大足球无形资产开发和保护力度,不断提升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无形资产的水平。借助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促进足球与教育、文化、旅游、传媒、地产等相关行业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融合发展,多形式、多途径推进足球衍生产品开发、培育赛事品牌、发展服务市场,着力打造全产业链运营模式,不断增加足球产业收益。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体育场馆加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和运营,大力发展以足球为特色的体育及相关产业。引入新的市场竞争主体,建立面向市场、平等竞争的格局,不断增加省足球队及全省性足球赛事的市场开发收益。
  2.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促进足球领域资源全面开放,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支持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共同参与足球发展,大力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足球经济。鼓励有条件的职业足球俱乐部和其它市场主体在资本市场兼并重组,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本效益。鼓励多元资本投入,支持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大型体育场馆采取单独组建、合作联办、冠名赞助等方式参与职业足球发展。创新足球赛事转播和推广运营方式,鼓励各级各类电视台直接或联合购买足球赛事转播权,引导新媒体参与足球赛事传播,确保赛事主办方和参赛主体成为主要受益者。
  四、发展保障
  (一)组织保障。各地要高度重视足球工作,把发展足球运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要注重发挥典型带动作用,选取有条件的城市作为足球改革试点城市加强扶持指导。积极推进校园足球特色县(区)创建工作。建立足球改革发展目标考核体系,分解重点任务,落实责任分工。
  (二)经费保障。各地要将足球发展经费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构建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的足球投入保障机制,并对足球改革发展领域给予倾斜。省及地方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要将足球改革发展项目纳入扶持范围,通过项目补贴、贷款贴息、后期奖励等方式予以扶持。引导体育及其他各类基金投资足球场地建设、职业足球俱乐部运作、赛事举办、相关产业发展等。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财政补助等方式,支持市场主体参与足球事业发展。发挥各级各类体育类基金会作用。
  (三)用地保障。将足球场地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充分考虑和优先保障足球场地建设用地需求,确保建设用地供应。对于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足球场地建设项目,应当以划拨方式供应建设用地。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业务,建立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足球场地设施投融资体系。加大对社会资本建设运营足球场地的扶持力度,落实土地、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
  (四)足球文化宣传保障。创新宣传方式,强化涉足球新闻管理和舆论引导工作,提高社会对发展足球运动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足球运动发展的浓厚氛围。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现代化信息手段,采取开办专栏专刊、举办公益慈善活动、播发公益广告、投拍影视作品、出版科普图书和音像制品等形式,宣传健康足球文化,培养大众足球兴趣。加强足球类电视频道、专业报刊和互联网新媒体建设,鼓励移动足球社交、培训、服务类软件开发应用。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江苏省体育局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印发

苏体办17-49扫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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